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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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量:

    一、组织架构

创新创业学院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学院与教务处合署办公,设院长一名、副院长一名。

院  长:王许涛

副院长:张  崭

创新创业部主任:王居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创新创业学院“雏鹰班、先锋班”学员招生、培养、管理工作,探索实践“精英班”和“3+1”创业方向的专业建设和发展。

3.负责大学生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形成校内外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为创新创业教育、各类竞赛评审、创业项目评估、创业过程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4.负责整合SIYB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方面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地提供免费专项训练,为大学生创业实践团队提供全程化的跟踪指导。

5.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类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服务。

6.负责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完善创业实践服务支持体系,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园、创业园三位一体创新创业体系,并将优秀项目推介到科技园和社会加速器发展。充分发挥四个省级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将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打造成全国和全省高校“新名片”。

7.负责与政府、企业及其他市场资源的广泛对接,助力我校师生科研成果通过自主创业向经济社会有效转化。总结凝练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经验与特色,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创新创业型校园文化氛围。

8.负责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工作,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关键问题、前沿问题,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9.会同教务处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创新创业教育规划、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做好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等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和申报。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