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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进入2020年创业学院“创业雏鹰班”、“创业先锋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南城建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创业学院将选拔一批“创业雏鹰班”、“创业先锋班”学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创业雏鹰班”采用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创业学院直接录取的方式;

“创业先锋班”没有推荐名额限制,采用学院先推荐,创业学院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收人数

1、“创业雏鹰班”共招收180人;

 2、“创业先锋班”共招收50人。

三、报名对象

1、“创业雏鹰班”招收对象为我校有创业意向的全日制全体在校生;

2、“创业先锋班”招收对象为我校已注册公司,或是尚未注册公司但项目正在运行的在校生,同时经过最终考核的创业学院部分“雏鹰班”学员自动进入“创业先锋班”。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一定的创业潜质,勇于创新、敢于冒险,拥有较强创业热情和创业愿望。

五、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6日

六、报名程序

  请各学院下载附件,遴选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相关表格,由学院负责就业、创业的老师汇总后,把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创业学院推荐表”格式发送至2980382405@qq.com邮件视为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的最终名单,截止日期为3月6日下午6点。

七、学制、学分及学业认证

1.创业学院选拔的学员,不调整学员的原学院和专业;

2.“创业雏鹰班”和“创业先锋班”学制各为一年,并采用考核和淘汰机制,雏鹰班学员在年中进行考核,选拔50%的学员继续下半年的课程,年终进行最终考核,再次选拔50%的学员直接进入先锋班学习;

3.学员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河南城建学院创业学院结业证书。针对优秀的学员,学院将协助其项目入驻我校众创空间进行孵化、注册成立公司、提供工商税务法律金融服务、推荐投资人和创业导师指导其进行创业实践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业服务;

4.凡是成功录取为“创业雏鹰班”和“创业先锋班”的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根据课时量进行学分转化,可获得实践教育平台社会实践与创业基础学分。同时,首轮被淘汰且完成半年课程的学员,也可获得2个社会实践与创业基础学分。

八、课程设置

创业学院将采用“理论+实践”的课程设置及“校内+校外导师”的师资力量。

学习模块:创业基础、管理基础、市场营销、经济学、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法律基础、创新思维与方法、商务礼仪、创业案例分析、演讲与口才、艺术美学欣赏等。

在疫情防控期间,创业学院将综合运用直播、线上精品课、导师连线指导、团队线上交流等网络渠道,对接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和中科创大等社会资源,创新形式做好对创业学院学员的培养工作。

联系人: 郭小冉   15039025714

王居东   18537525001    

 

附件1:  创业雏鹰班推荐表

附件2:  创业先锋班推荐表

附件3:  各学院汇总表

附件4:  创业雏鹰班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招生就业处

                                                   创业学院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