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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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进入创业学院“创业雏鹰班”、“创业先锋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我校与中科招商集团共建河南城建学院中科创业学院,学院成立于2016年8月,现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它以培养高素质创业精英为目标,以全新教育模式培养应用型、双创型人才,构建全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体系。创业学院现将选拔一批“创业雏鹰班”、“创业先锋班”学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创业雏鹰班”采用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创业学院直接录取的方式;

“创业先锋班”没有推荐名额限制,采用学院先推荐创业学院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收人数

1、“创业雏鹰班”共招收180人;

   2、“创业先锋班”共招收50人。

三.报名对象

1、“创业雏鹰班”招收对象为我校有创业意向的全日制全体在校本、专科生;

2、“创业先锋班”招收对象为我校已注册公司,或是尚未注册公司但项目正在运行的本、专科生,同时经过最终考核的创业学院部分“雏鹰班”学员自动进入“创业先锋班”。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一定的管理潜质,勇于创新、敢于冒险,拥有较强创业热情和创业愿望。

五.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2日

六.报名程序

    请各学院下载附件,遴选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汇总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王居东老师处,电子版压缩后文件名以“学院名称+创业学院推荐表”格式发送至wangjudong@hncj.edu.cn,截止日期为3月12日。

七.学制、学分及学业认证

1.创业学院选拔的学员,不调整学员的原学院和专业;

2.“创业雏鹰班”和“创业先锋班”学制各为一年,并采用考核和淘汰机制,雏鹰班学员在年中进行考核,选拔50%的学员继续下半年的课程,年终进行最终考核,再次选拔50%的学员直接进入先锋班学习;

3.学员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河南城建学院创业学院结业证书。针对优秀的学员,学院将协助其项目入驻我校众创空间进行孵化、注册成立公司、提供工商税务法律金融服务、推荐投资人和创业导师指导其进行创业实践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业服务;

4.凡是成功录取为“创业雏鹰班”和“创业先锋班”的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根据课时量将分别选修学分,其中包括2个实践教育平台社会实践与创业基础学分。同时,首轮被淘汰且完成半年课程的学员,也可获得2个社会实践与创业基础学分。

八.课程设置

创业学院将采用“理论+实践”的课程设置及“校内+校外导师”的师资力量。“创业雏鹰班”需要进行创业导论、创业基础知识、创业实践三大模块的课程学习,“创业先锋班” 需要进行创业基础知识和创业实训两大模块的课程学习。

学习模块:创业基础、管理基础、市场营销、经济学、电子商务、法律基础、创新思维与方法、创业团队建设、案例分析、演讲与口才、艺术美学欣赏等。

 

联系人:王居东        联系电话:2089116

 

附件1:  创业雏鹰班推荐表

附件2:  创业先锋班推荐表

附件3:  各学院汇总表

附件4:  创业雏鹰班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招生就业处

                                       创业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