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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城建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67 号)精神,现组织我校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选

各学院通过初选确定本院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人选,要严格对照推介标准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个人汇报、成果展示)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限额推荐

每个学院根据本学院初选结果,推选1-3名同学参与校级评选活动。

(三)确定人选

学校通过材料复审、现场展示(个人汇报、成果展示)、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2025年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一、二、三等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

(四)宣传推介

本次活动作为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重要环节,将组织部分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之星”在各学院开展先进典型巡讲活动,掀起大学生奋勇争先的创新创业热潮,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本次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推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推介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要对人选事迹真实性负责。

3.各学院于3月20日之前将推荐学生的“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xcyxy@huuc.edu.cn。校内具体评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居东 郭小冉

电 话:208986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

     2.XX学院“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3.XX学院“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