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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3-06 20:54  

教学〔2012〕14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2012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以来,各高校按照我厅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4 号)的有关要求,以引导毕业生服务基层、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主线,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实现了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安全稳定的大局,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全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平稳向好,发展所面临的有利条件、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特别是中原经济区战略的实施,使我省经济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批知名企业入驻我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大的就业空间。但从整体上看,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对全国和我省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还处于攻坚阶段,国民经济对就业的拉动能力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存在较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各高校要站在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克服当前社会上一些消极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毕业生群体开展工作,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实现“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到基层就业、参军入伍、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的工作目标。

二、广泛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各高校要把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努力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要在宣传内容上体现丰富性,既要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又要对基层就业、入伍预征、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政策进行重点解读,还要对毕业生关心较多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就业环境等问题开展正面讲解,特别是要着重强调中原经济区建设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强化毕业生的就业信心。在宣传形式上体现多样性,将就业指导课、宣传彩页等传统的宣传方式与学生社团活动、网络论坛、微博等学生群体喜闻乐见的新兴媒介相结合。在宣传对象上,既要面向毕业生群体,又要面向广大在校生进行宣传,以便其及早明确未来职业倾向,做好职业规划。同时,各高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策效力,使毕业生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全社会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自觉把人生价值的实现与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紧密结合。

三、提供高质量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

  各高校要充分把握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要把就业信息服务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带着对毕业生的深厚感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全校力量特别是职能部门、院系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积极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要广开信息渠道,重点针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收集岗位信息;广泛联系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确保双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场次不少于往年。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面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要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以网络为依托,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远程面试室等媒介实现远程交流和网上初选,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四、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

  各高校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把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结合起来。要按照省里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的选拔招募工作,对报名参加基层就业项目、预征入伍的毕业生进行全程化的求职指导,帮助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形成良好的就业导向。要通过开展专题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活动等,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切实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各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夕,结合学校实际,举办丰富多彩的毕业典礼活动,按照隆重热烈、安全俭朴的原则,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力争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使广大毕业生愉快地告别学校,走向社会。对于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要引导他们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未就业登记,免费享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及职业鉴定补贴、职业介绍等服务。

五、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启动在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借鉴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早行动、早部署,明确预征工作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学校所在地征兵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预征工作启动以后,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专场报告、现场咨询、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力度,让每个毕业生都能熟知相关政策,自觉运用政策。要提高预征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组织好毕业生预征网上报名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推动我省预征报名人数实现新突破。

六、实施积极有效的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

  各高校要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底数的排查力度,针对这类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专业特长,为每位困难群体毕业生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求职方案,建立“一人一策”的帮扶机制,确保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职业推介”。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从学生资助经费中专门划拨一部分,用作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为困难毕业生发放必要的求职补贴。要重点关心女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学生等重点人群,特别是针对这些人群中的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要建立定期思想交流制度,缓解毕业生思想压力和消极情绪,防止部分就业困难毕业生因心理压力过大而引发不稳定事件。

七、提升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告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通过引进第三方调查的评价机制,科学、规范、准确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严禁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严禁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严禁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严禁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毕业生就业率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高校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户档托管、人事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继续完善摸底排查机制和动态信息预警机制,做到对各种不稳定因素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各高校要控制大型招聘会规模,严密组织管理各类双选活动,防止火灾、踩踏等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防范极少数不法组织和不法分子借招聘人才之名,对学校和毕业生进行欺骗,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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