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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3-09 20:45  

 教学〔2011〕138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1年我省共有高校毕业生44.6万人,普通中专毕业生14万人,加上往年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总人数将突破 65 万人,整体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提出的 2011 年“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 的有关要求,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较大压力。从短期来看,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还处于起步阶段,国民经济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有限,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从长期来看,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不断走向深入,社会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出现大幅增长,毕业生就业压力将逐步趋于缓解。大中专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安全稳定的大局,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大中专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当前形势,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学生群体中开展工作,努力克服当前社会上一些消极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实现“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的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察和日常考核。各学校要按照“党政领导主管、职能部门统筹、相关部门配合、院系层层落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就业中的重大问题;院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班级了解情况,及时解决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大中专学校要将本地、本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我厅就业办。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统计工作,严禁就业统计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并于每月 25 日将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表如实报送我厅就业办。

三、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大中专学校要按照“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要在形式上体现多样性,将传统的就业指导课程、黑板报、宣传彩页等与学生社团活动、网络论坛、微博等贴近学生个体的新兴媒介相结合;在内容上体现丰富性,既要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又要对基层就业、入伍预征、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政策进行重点宣讲,还要对毕业生关心较多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就业环境、房价等问题开展正面讲解,积极鼓励、保护毕业生的就业信心。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使毕业生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全社会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四、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与属地内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合同的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尽早落实好岗位编制,确保属地内河南籍免费师范毕业生有岗有编,切实保障毕业生权益。各大中专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通过就业咨询室、心理咨询室等服务平台,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技巧辅导、职业规划指引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对报名参加基层就业项目、预征入伍的毕业生进行全程化的求职指导,帮助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形成良好的就业导向。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大中专学校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户档托管、人事代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最大程度地帮助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五、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争取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纳入政府实施相应援助项目,采取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培训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免费参加各类招聘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就业援助政策,并积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后的衔接工作。各大中专学校要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摸清底数,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服务,通过设置学校就业帮扶专项经费、募集社会公益基金等方式发放求职或生活补贴,对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等群体提供重点组织培训、提供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六、以高度责任感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各大中专学校要牢牢把握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时期,切实抓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就业观念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经受锻炼。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心理疏导和思想辅导,引导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把自身发展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自觉走投身基层、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唱响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艰苦地区就业和感恩母校、回报社会的时代强音。

七、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大中专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校友资源等为毕业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有计划地开展分专业、分行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和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小型专场双选活动。要不断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的稳定运行,充分利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和校际间的就业协作,使毕业生及时获取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使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毕业生求职情况,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实现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大中专学校要加强对各类双选活动的监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学生求职简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注重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在招聘会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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